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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节(1 / 2)





  萧承煜微微一笑:“怎么了?”

  萧承煜不愧是侯府里各种规矩下熏陶出来的贵公子,就连笑起来唇畔勾起的弧度,也像是量好的。

  林妙音摇了摇脑袋,立时端正了身姿,规规矩矩地坐好,双手捧着杯子,眼睑低垂,改痛饮为小口小口地抿着。

  抿了几口,她放下杯子,垂眸看了一眼碗里剩下的面条。面条还剩下一半,她只吃了三分饱。

  她犹豫了一下,收回目光,对萧承煜道:“我饱了,承煜哥哥,咱们结账吧。”

  她记得,洛城里那些出身名门的大小姐们,吃饭向来都是细嚼慢咽的,一口不超过三分之一,不仅是为了保持纤细的身材,更是一种女子的饮食礼仪。

  萧承煜惊讶:“这么快就饱了?”

  林妙音点头:“你忘了,我刚吃过柿饼的。”

  萧承煜没有生疑,叫来摊主,将账结清。反正这里小吃多,酒楼也多,若是她饿了,再去吃便是。

  二人结了账,继续往前逛着。

  白日里,镇子上的百姓还要劳作,只有到了晚上,才是大家最放松的时刻。是以,这个镇子上的夜市,比白日里热闹多了。

  林妙音的注意力被街头摊子上的东西吸引,很快就忘了自己没吃饱这件事。她拉着萧承煜,从一个一个摊子前看过去,摊子上摆着五花八门的小玩意,不值钱,胜在新奇。

  若是搁在平日,这些东西自是入不了萧承煜的眼,只是林妙音喜欢,他也不会扫她的兴,偶尔还会认真点评两句。林妙音若有不认识的,他也能说上一二,说得林妙音双眼放光,满眼钦佩地看着他。

  二人停在一处卖香包的摊子前,林妙音拿起两个香包,递到他跟前,惊喜道:“承煜哥哥,你看,这个是一对,刚好你我一人一个。”

  香包是摊主自己绣的,料子用的是普通的绸布,香料用的也是最廉价的香料,偏偏林妙音喜欢得紧,她将其中一个系在自己的腰间,另一个系在萧承煜的腰间。

  她给他系香包的时候,几乎整个人都埋进了他的怀里,只要他一低头,便可轻易吻到她的发心,他甚至能嗅到她身上的香气。

  不是香包那种劣质的香气,而是她身上自带的,属于她独特的女儿香。

  嗅着这股若有若无的幽香,萧承煜的心神一阵激荡,忍不住伸出手,想将她拥入怀中。

  林妙音松开手,后退一步,仰起头来,眼神晶亮地看着他:“好了。”

  萧承煜垂眸,瞧见林妙音给他系的那个香包,就挂在他的玉佩旁边。萧承煜握住香包,用手指摸了一下,送到鼻端,轻嗅了一口。

  方才不是他的错觉,那缕幽香的确不是香包的,而是林妙音身上的。

  林妙音已经转身奔到另一个摊子前,拿起一块黑色的玉扳指,高兴地说道:“承煜哥哥快看,这个特别配你,我看那些当大官的,手上都戴着这个,你试试。”

  萧承煜走到她身前。

  林妙音兴冲冲地握住他的右手,抬到眼前,正打算将那玉扳指套到他的大拇指上,动作却猛地一顿。

  原来萧承煜的大拇指上早已套着一个血玉扳指。

  那血玉扳指质地细腻,色泽儒雅,一看就知不是凡品,与她手中廉价的黑玉扳指放在一起,形成鲜明的对比。

  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泼下,林妙音一下子从头凉到了脚,怔怔地看着两个扳指,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。

  她不自在地抿了一下唇角,攒出两个小梨涡,将黑玉扳指放回摊子上,讷讷笑道:“还是承煜哥哥手上这个好。”

  林妙音脸上挂着笑,唇角的弧度却明显垂了下去,在萧承煜看不到的角度,眼底一片黯然。

  萧承煜出身高贵,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神武侯,她只是平民之女,她可以改变自己的言行举止,努力去贴合名门闺秀的气质,却无法改变两人身份有着云泥之别的事实。

  如若不是她救过萧承煜,也许这一辈子,她都不会和萧承煜这样的人产生交集。她之于萧承煜,就像她送给萧承煜的那条腰带,之于他的那身锦衣华服,一样的突兀,一样的可笑。

  第24章

  萧承煜不动声色地瞧了林妙音一眼,伸手将那枚血玉扳指摘了下来,塞入腰间,又拿起摊子上的那枚黑玉扳指,套在自己的大拇指上。

  他晃了晃大拇指,温声道:“很好看,妙妙的眼光一向很好。”

  林妙音眼底黯然瞬间褪尽,惊讶地望着他:“承煜哥哥,你不必勉强……”

  “我娶妙妙,从来都不是勉强。我希望,妙妙嫁我,也是心甘情愿。”萧承煜微微一笑,打断林妙音的话,摸出碎银子,放在摊子上,然后用那只套着黑玉扳指的手,不容拒绝地握住林妙音的手,牵着她走向另一个摊子。

  林妙音脑海中不断回荡着萧承煜的那句话,思绪一片凌乱。

  萧承煜停下脚步,林妙音险些撞在他身上。她回过神来,对上萧承煜无奈的目光。

  萧承煜捏了一下她的脸颊,温润的面庞掩映在光影里,眼角含着宠溺之色:“乖,别胡思乱想了,看看这是什么。”

  这个摊子卖的都是女儿家的东西,女孩子对这些胭脂水粉,向来没有抵抗力。看到这么多的胭脂香粉,林妙音登时将所有忧愁烦恼尽数抛在脑后,双眼一下子亮了。

  “姑娘,试试吧,这些口脂都是最新出来的货,盛京里的小姐们都在用。”卖胭脂的大娘见林妙音身边的萧承煜一身锦衣华服,非富即贵,便极力向林妙音推销着自己的货物,“姑娘皮肤白,这个颜色最适合了。”

  林妙音有些心动,用手指沾了点口脂,抹在唇上,转身期待地看向萧承煜:“好看吗?”

  她涂的是朱赤色,很是鲜艳的一种颜色,若是肤质稍差,轻易涂抹,会显得肤黄。但正如摊主所言,林妙音肤色雪白,最是适合这种颜色。

  一点朱色在唇上抹开后,犹如艳烈绽放的红色玫瑰,美得惊心动魄。在这种浓烈的唇色映衬下,更显得她肤白胜雪,貌美无双。

  萧承煜的目光落在她的唇上,明明不渴,却无端觉得口干舌燥,就连出口的声音也是略显沙哑的:“好看。”

  好看到他的心坎里去了。

  这艳色多一分则浓,少一分则淡。像是照着他的喜好,恰到好处地漫开,一点灼目殷红,燃出他心尖上最烈的一道火焰。

  萧承煜是喜欢林妙音的。

  这个世上,从来没有谁能迫得他做任何事情,除非他喜欢。